迟夙生律师对涉案家属找刑事律师的建议

  涉黑恶案、职务犯罪案如何找刑事律师辩护?

  回顾从1979年筹备最初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那时起,我做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到现在已经四十三个年头了!失败和成功的感受都很多,总结起来也是一言难尽。今天看见王万琼律师关于某涉黑案件的家属要给她配一她不认同的律师做合作伙伴的博文,王律师将其称为猪队友,感同身受想起了我的一次经历:我们曾经竭尽全力地辩护过不服浙江苍南法院一审判决,二审在温州市中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案,家属一定要让一位一审中的当地律师和我合作,理由是该人有“关系”。我明确问家属如果有关系为什么一审惨败?且此律师在一审中的辩护词实在是太难看,基本上没有事实和证据的论述,惜字如金般整了几句空洞的概念而已!家属坚持要用此律师,我不好意思反对。可是在接受了委托后,我联系这位律师看看能否把一审拍照的卷宗给我一下,这样可以减少我们二审拍照大量卷宗的时间,这位“关系”律师表示卷宗是秘密不能给,后我们一页纸一页拍照了全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法院卷宗,又调取出了控方所能提供的全部审讯录像后才弄明白,原来“关系”律师没有拍照卷宗,更不知道涉黑案件的审讯录像可以调取、可以查阅、可以质疑,连个电脑都不会用,多日的庭审中“关系”律师占据着第一被告人、也是第一上诉人的第一辩护人的位置,摆弄着既往复印的一拎兜儿材料,在二审法庭上痛苦地煎熬着极少开口。我和另外几位上诉人的律师们鏖战多日,最终那起案件虽将所有第一上诉人既往供述均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了,刑期依然维持了一审判决,个别减判了刑期的也是微乎其微,尽管我们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看,该案件问题很多,“关系”律师的作用可见一斑。王律师所称猪队友不无道理!

  实践中,涉黑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家属聘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避开“关系”律师,特别是当地的“关系”律师,这些律师以勾兑为业,平时自己的手脚不干净,往往已经是有把柄在办案部门的手上,靠着关系没有上台面,一旦参与对抗了上述案件的侦查、调查,或是提出了有反对意见的辩护观点,都是跟着风险的,如前面我所举的例子。“关系”律师参与此类案件的辩护工作往往还会削弱辩护工作的效果,有的还会主动向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工作人员献殷勤的情况,瓦解辩护工作的作用,故无论“关系”律师在揽活儿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承诺,都不要轻易相信“关系”律师,甚至根本就不要相信!

  切记涉黑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在当地是绝对的敏感案件,办案人员不会被任何律师给“关系”了。当然,这样的案件在当地有愿意真辩的律师也是可以聘请的,只要这样的律师能顶住巨大压力也是可以聘用的。

  最后的建议是:既然聘请到了信任的律师,就要尊重律师意见,不要给您聘请的律师配上一个猪队友。

       作者迟夙生律师。原文标题:对涉刑案家属找律师的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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